根据全面深化改革、全面依法治国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以及做好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的有效衔接,维护监管法制统一,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,中国银保监会对现行保险业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定期清理,对与民法典不一致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,清理结果以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形式发布。
《决定》废止、宣告失效了一批保险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,原因主要是相关上位法已被大幅修订,工作实践中已直接适用上位法;有的文件制定时间较早,已不适应现实情况等,及时清理有利于扫清制度障碍。《决定》还修订了与民法典不一致的规章、规范性文件,是银保监会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民法典相关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。
《决定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下一步,银保监会将继续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,并根据相关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,继续完善层次清晰、内容完整、体系统一、公开透明的监管法规体系,不断提高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工作法治化水平。
附件: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(2021年第7号)
http://www.cbirc.gov.cn/cn/view/pages/ItemDetail.html?docId=992898&itemId=9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