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央行发布《中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》含30多项监管规则
发布时间:2020-10-26
来源:21世纪经济报道

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在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举办的“金融街之声”专场活动上发布《中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》白皮书,对中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实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。

监管框架含30多项的监管规则

李伟称,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委员会通过借鉴巴塞尔协议等国际监管的框架,结合我国的实际,研究设计包容审慎富有弹性的创新试错容错机制,组织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,在总结创新试点经验基础上,制定了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测试规范等等,一共有30多项的监管规则,建设了统一的管理服务平台,打造了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创新监管工具。

李伟介绍称,创新监管工具的设计思路主要有三个层面,一是刚性底线,以现行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、基础规范性文件等为准绳,明确守正创新红线;二是柔性边界,运用信息披露、公众监管等柔性监管方式,让金融消费者能够参与到金融科技的治理,营造适度宽松的发展环境;三是创新空间,在守住安全底线基础上,给真正有价值的创新预留足空间。

监管理念主要包括:摒弃“一刀切”简单模式,增强监管包容性;二是破解“一管就死、一放就乱”困局,提高监管适用性;引入“多元联动”公众监督机制,提升监管有效性;设置创新“刚性门槛”,强调监管审慎性。“从业务上,严防打着金融科技旗号从事非法集资金融诈骗,这样的违法犯罪活动。从技术方面,明确风险的底线和安全的标准,保障真正有价值的科技创新成果能够得到充分的测试和迭代完善。”李伟如此解释设置创新“刚性门槛”的原因。

李伟表示,创新监管工具希望能够充分的调动社会各方的力量,打造机构自治、公共监督、行业自律、政府监管,四位一体的金融科技治理体系。

引入创新辅导机制

在运行机制方面,主要包含安全管理机制和创新服务机制。

为了摸清金融服务运行的状况,创新的风险,创新监管工具建立了涵盖创新应用事前、事中和事后的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的机制。通过事前审慎把关,事中动态监控,事后综合评估这样一个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的机制,来保障创新的安全、管理,防范一些风险的外溢。

在创新服务方面,主要有四大块。

一是试错容错空间。营造“允许出错、及时纠错、快速改错”的创新氛围,构建具有“容错”能力的测试空间。

李伟解释称,因为要创新肯定就是要有一定的出错概率,是允许试错的,在这监管沙盒封闭的环境里,有问题要及时迭代改正,支持创新主体在风险可控的真实市场环境中大胆创新测试。

二是政产用对接。发挥“一端连市场、一端连政府、一端连用户”优势,协同赋能金融科技创新发展。

三是创新成果转化。通过标准化手段增强创新生命力,搭建展示平台提升创新影响力,强化政策扶持力度降低创新转化成本。

四是开展创新辅导。引入合作关系分析法(CRA)、数据流式分析法(DFA)、资金链式分析法(CCA),提升安全与普惠水平。

李伟着重阐述了创新辅导理念,辅导机制来源于央行去英国学习监管沙盒时发现,他们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当创新者有创新的思路时,监管部门会投入一定的人力去帮助创新者完善其创新项目。“我觉得这个非常人性非常好,所以在我们这个机制里面也引进了这样的一个做法,构建辅导优化的机制,为市场主体提供专业化的监管服务支撑。”